欢迎阅读"岁税盈"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上海聚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聚世”)所提供的岁税盈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适用于年所得人民币12万以上申报)(下称“岁税盈系统”)。
1.接受条款
以任何方式进入岁税盈系统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聚世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条款”) 约束。聚世根据条款为您提供服务。这些条款可由聚世随时更新,
且毋须另行通知。本协议一旦发生变动, 聚世将在岁税盈系统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协议一旦在岁税盈系统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协议。
您在使用岁税盈系统服务之前, 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如您不同意本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 您可以主动取消岁税盈系统提供的服务; 您一旦使用岁税盈系统服务, 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各项内容,
包括聚世对本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 并成为岁税盈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2.收费
岁税盈系统属于有偿服务,聚世保留在根据第1条通知您后,更改“服务”费用的权利。您因向本公司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本公司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相关硬件、软件、通讯、网络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自行承担。
• 如果您的服务优惠有特定期限和价格,那么该价格在该期限内有效。优惠期结束后,您使用服务的价格将按新标准执行。
• 如果您的服务是定期延展的(例如,以年为单位),并无确定的期限,那么我方将向您通知任何价格更改之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我方告知您价格变化后 30 天(本协议内,
天或日均指公历自然日, 下同)。
如果您不同意这些更改,那么您应当在更改发生前取消和停止使用服务。如果您取消服务,那么您使用的服务在您当前使用期限届满后结束。
3.服务说明
岁税盈系统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的申报相关的涉税数据处理模型,并非从事代理申报,不能控制您所提交的涉税数据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聚世对您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您了解并同意, 岁税盈系统仅依其当前所呈现的状况提供, 对于任何用户通讯或个人化设定之时效、删除、传递错误、未予储存或其它任何问题,
聚世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聚世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岁税盈系统任何部分的权利。为使用岁税盈系统, 您必须能够自行经有法律资格对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三方,
进入国际互联网, 并应自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此外, 您必须自行配备及负责与国际互联网连线所需之一切必要装备, 包括计算机、数据机或其它存取装置。
4.您的涉税资料
“您的涉税资料”包括您在注册、使用岁税盈系统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聚世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软件、图画、词句或其他材料。您应对“您的涉税资料”负全部责任,而岁税盈系统仅作为处理
“您的涉税资料”的在线软件系统。但是,倘若聚世认为“您的涉税资料”可能使聚世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则聚世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您的涉税资料”采取聚世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您特此保证,您对提交给岁税盈系统的“您的涉税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
5.您的注册义务
为了能使用岁税盈系统,您同意以下事项:依岁税盈系统注册表之提示提供您本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以下简称“登记资料”);及随时更新登记资料, 确保其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或者聚世有理由怀疑前述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或具误导性的,聚世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帐号,并拒绝您于现在和未来使用岁税盈系统之全部或任何部分。
6.您如何使用岁税盈系统
在使用岁税盈系统时,您应当:
• 遵守法律;
• 遵守我方提供的任何行为准则或其他通告;
• 为您的服务帐户密码保密;并且
• 如果您获悉与岁税盈系统有关的泄密行为,请立即通知我们。
7.用户帐号、密码及安全
完成岁税盈系统的登记程序之后, 您将收到一个密码及帐号。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 是您的责任。您应对所有用您的密码及帐号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您同意: (a)您的密码或帐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
或者发生其它任何安全问题时, 您将立即通知聚世; 且(b)每次上网完毕, 把您的帐号关掉。如您未能依前述规定行事, 对于任何人利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您应负完全的责任。对于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聚世无法也不承担任何责任。(c)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对您、聚世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
您将负全部责任。
8.用户禁止行为
用户应同意将不会利用岁税盈系统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8.1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 泄露国家秘密, 颠覆国家政权, 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 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 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i)含有虚假、诈骗、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j)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8.2伪造标题或以其它方式操控识别资料, 以伪造经由岁税盈系统传送之任何内容之来源。
8.3将设计目的在于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之计算机病毒(包括但不限于木马程序(trojan horses)、蠕虫(worms)、定时炸弹、删除蝇(cancelbots)(以下简称“病毒”)或其它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任何资料,
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8.4干扰或破坏岁税盈系统或与岁税盈系统相连线之服务器和网络, 或违反任何关于岁税盈系统连线网络之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8.5未经合法授权而截获、篡改、收集、储存或删除他人个人信息、电子邮件或其它数据资料, 或将获知的此类资料用于任何非法或不正当目的。
8.6散布、揭示、复制、再造、展示、出版、传输、分配、从属许可、转移、提供通路, 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使用或出售(包括以电子形式) 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任何部分,
或修改、制造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任何部分的衍生品;
8.7修改、合并、汇编、肢解、翻译、解码或颠覆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任何部分的设计, 或者使用任何信息提取、收集或摘录工具, 或任何自动装置或手动操作, 监视或拷贝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任何部分;
为销售或再许可的目的使用、再造、公布或汇编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任何部分或使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任何部分为公众所得;
8.8储存、拷贝或将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任何部分出口至任何数据库或其他软件公司, 除非经本协议允许;
8.9上传、粘贴或以其他方式公布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任何部分, 或通过网络、公告板系统、电子网络、信息图书馆、或其他信息分享安排, 提供使用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通路;
8.10将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任何部分进行非法活动、追踪或损害他人利益, 或违反任何本协议及任何可适用当地、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际条约的规定;
9.关于使用及存储之一般措施
您承认关于岁税盈系统的使用聚世有权制订一般措施及限制, 包含但不限于将保留电子邮件讯息、所张贴内容或其它上载内容之最长期间、一个帐号当中可收发电子邮件讯息的最大数量、一个帐号当中可收发的单个电子邮件的大小、聚世服务器为您分配的最大磁盘空间,
以及一定期间内您使用岁税盈系统之次数上限(及每次使用时间之上限)。通过岁税盈系统存储或传送之任何信息、通讯资料和其它内容, 如被删除或未予储存, 您同意聚世毋须承担任何责任。您亦同意,
长时间未使用的帐号, 聚世有权关闭。您也同意, 聚世有权依其自行之考虑, 不论通知与否, 随时变更这些一般措施及限制。
10.聚世之专属权利
您了解并同意, 岁税盈系统含有受到相关知识产权及其它法律保护之专有保密资料。您也了解并同意, 经由岁税盈系统或第三方向您呈现之信息所包含之内容, 亦受到著作权、商标权、服务商标、专利权或其它专属权利之法律保护。未经聚世或第三方的明示授权,
您不得修改、出租、出借、出售、散布岁税盈系统或软件之任何部份或全部, 或据以制作衍生著作, 或使用擅自修改后的软件, 包括但不限于为了未经授权而使用岁税盈系统之目的。聚世仅授予您个人、不可移转及非专属之使用权,
使您得于单机计算机使用其软件之目的码, 但您不得(并不得允许任何第三人)复制、修改、创作衍生著作、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组译, 或以其它方式发现原始码, 或出售、转让、再授权或提供软件设定担保,
或以其它方式移转软件之任何权利。您同意将通过由聚世所提供的界面而非任何其它途径使用岁税盈系统。
聚世对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及用户的涉税资料享有以下权利:
10.1进行研究以改进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 提供并满足用户的服务要求,向用户提供改进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信息, 包括与岁税盈系统及其服务有关的通告。
10.2 在不透露个体隐私资料的前提下, 聚世有权对整个用户信息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该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11.隐私
您提供的登记资料及聚世保留的有关您的若干其它资料将受到中国有关隐私利益的法律和本公司《隐私声明》之规范。请点击这里
查阅聚世完整的隐私保护政策。
12.责任限制
您了解并同意, 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 包括但不限于利润、信誉、应用、数据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 聚世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赔偿责任(即使聚世事先已被告知发生此种赔偿之可能性亦然):
12.1岁税盈系统之使用或无法使用,
12.2为替换从或通过岁税盈系统购买或取得之任何商品、数据、信息、服务, 收到的讯息, 或缔结之交易而发生的成本,
12.3您的传输或数据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造,
12.4与岁税盈系统相关的其它事宜, 但本协议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2.5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投递欺诈性信息, 或诱导用户受到经济损失, 聚世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知识产权
13.1为避免疑义, 聚世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和一切权益均属于聚世, 用户不得对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任何知识产权主张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权利。
13.2未经聚世同意, 用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目的自行实施、利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的任何知识产权或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13.3聚世向用户保证岁税盈系统及其产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之任何知识产权。
14.不可抗力。
对于因聚世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服务延迟或未能履约的,聚世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15.其他规定。
本协议各方面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继续有效并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聚世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聚世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16.诉讼。
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聚世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管辖法律。